2015-08-03 09:01
□张洪涛 7月11日下午5时许,科尔沁区公安局霍林河街派出所民警接到袁某报案称,自己刚刚发的工资被偷了。接警后,民警一边了解案情,一边前往案发现场。 原来,袁某在某饭店里做厨师,每月工资是4400元。案发当天,袁某刚刚发了工资,但他还没来得及到银行去存钱,工资就在宿舍里被偷了。办案民警根据袁某所讲的案情,基本锁定是住在同宿舍的李某所为,随即对李某展开调查。今年21岁的李某在该饭店做服务员,据老板讲,刚刚李某说他不打算继续干了,收拾东西辞职走了。这更增大了李某的作案嫌疑。可是,李某已经离开饭店,去向不明。 办案民警拨打李某的电话,先是通了,但无人接听,后来手机处于无法接通状态。民警们通过调查发现李某已入住站前的某宾馆,分析李某可能是作案得手后是要逃走。民警们迅速赶往某宾馆,从服务员处了解到,李某把自己的东西放在房间里后就出去了。民警们蹲坑守候,7月12日早上5时许,李某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宾馆。民警确认此人就是犯罪嫌疑人李某并迅速将其抓获。 据李某交待,7月11日,李某回到宿舍,正收拾房间时,发现厨师袁某枕头底下的钱包,打开一看,里面有很多的钱。见钱眼开的李某手也有点痒痒,他想,反正自己也不打算干了,把钱全拿走也没人能找到他。想到这,李某怀着侥幸心里就把厨师袁某的4400元工资席卷而空,然后逃之夭夭。 李某万万没想到,这不义之财还没在自己身上捂热乎就被警察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刑拘。 见钱眼开生邪念, 黑手偷钱实不堪。 君子取财应有道, 遵纪守法心自安。 编辑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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