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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动态] 通辽市发布7个“不准”抵制升学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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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1 15:54: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06-11 07:45:24
       本报通辽6月10日电 (记者郭洪申)通辽市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决防范和治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借子女升学违规操办升学宴。高考前夕,通辽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对相关治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坚决执行“七个不准”,即:不准以各种名目违规操办子女升学宴请活动,借机敛财;不准委托或授意、暗示他人代为组织操办或向职权范围内的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服务对象发送请柬或口头通知;不准采取提前或分期分批等变相操办子女升学宴请活动;不准以任何理由借子女升学之际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任何礼品、礼金及赞助等;党政机关、部门单位及国有企业不准用公款为入学新生送红包、物品、有价证券等(扶持资助贫困学生除外);不准利用公款和公车操办升学宴,或利用职权借用企业、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送子女入学;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为入学新生举办的各类升学宴请活动。
  通辽市通过召开会议,与考生家长约谈、签订责任状和下发提醒通知书等多种方式,教育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自觉抵制升学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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