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991|回复: 0

[本地动态] 霍市一“非访”户因敲诈勒索被判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9-22 08: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09-21 08:47
 
来源:通辽日报


      本报讯(特约记者张健)日前,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对“非访”户李某某敲诈勒索案作出一审判决,李某某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这是霍市法院首次对“非访”户作出刑事判决。

被告人李某某案发前曾因房屋质量问题与开发商产生纠纷诉至法院,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后被判败诉。自2008年以来,李某某以不服法院判决、裁定为由,先后多次到北京天安门、美国大使馆、联合国开发署等重要地区进行非正常上访活动,均被北京公安机关予以训诫,且在信访事项已经终结的情况下,李某某仍继续“非访”数次。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非访”为手段,多次勒索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某犯敲诈勒索罪。


[责任编辑:yfs001]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手机用户|网站介绍|广告服务|联系方式|关于我们|免责声明|网站地图|设为首页|霍林河信息港
Powered by Discuz! Copyright © 2011-2024 霍林河信息港 备案编号:蒙ICP备11001371号-1蒙公网安备15058102000003号
地址: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官方QQ群:12340475;腾讯QQ:1595215298;电话:13204759339;邮箱:huolinhe@163.com
特别声明:本站禁止发布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与图片等内容;本站内容均来自个人观点与网络等信息,非本站认同之观点,我站不负任何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