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霍林郭勒市紧紧围绕《新环保法》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各项现场检查工作,实现了监察内容无遗漏、监察对象无死角、监察频次有保证,全面完成了年度监察工作任务。 年初以来,霍林郭勒市环境监察大队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有效形成监管执法高压态势,切实担负起环境监管执法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及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和行政拘留等配套实施细则,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依法严厉打击违法企业,共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46份,对6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信访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100%。(尹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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