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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动态] 银行内实施抢劫 开鲁警方47小时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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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4 17:4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6-04-14 10:42
 
来源:通辽日报
 

     本报讯(记者康桂君通讯员王嘉东郭思江)三个小毛孩想“弄”点钱花,不料却把事情“闹”大了。4月10日,记者从开鲁县公安局获悉,开鲁警方历经47小时成功侦破“4·05”持刀抢劫案。
    据了解,刘某、张某和李某均为男性未成年人,三人在打工期间结识。案发前,刘某、张某和李某在开鲁县当地某饭店打工时失去工作,三人商量结伴前往外地打工,但没有路费。此时,刘某提出“弄点钱”。三人经过商量并事先踩点,发现开鲁县信用联社总社自助服务区经常有人存取现金,于是他们选定该地为作案目标,三人还在当地“两元店”购买一把刀具准备作案时使用。

4月5日下午,刘某、张某和李某来到开鲁县信用联社总社自助服务区准备实施抢劫。当时有一名学生在里面操作,考虑到一般学生手里都没多少钱,三人并未动手。当日18时许,一名中年女性进入开鲁县信用联社总社自助服务区准备存款。刘某、张某进入自助服务区内,持刀威逼该中年女性,抢得现金4000余元。

案发后,开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迅速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经过认真分析研究案情,调查走访,初步掌握了三名涉案犯罪嫌疑人的衣着体貌特征,对确定的目标嫌疑人在各旅店、网吧等可能落脚的场所进行拉网式搜查。经过搜查,没有发现犯罪嫌疑人在开鲁县停留,警方对案情进一步研判,确定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已逃出通辽市。通过案件梳理分析,掌握了三名犯罪嫌疑人落脚地点,遂进行追捕。历经47小时连夜作战,终于在辽宁省海城市将犯罪嫌疑人刘某、张某、李某抓获。据三人交代:他们抢劫得手后,立即乘坐出租车前往通辽市区,下车后换掉了作案时的衣物后购买车票赴辽宁省沈阳市后又转车到海城市。三人在海城市当地住宿吃饭,还购买了手机,被警方抓获时,4100元赃款仅剩5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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